
保障類保險大致分四項,即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壽險。
人身意外保險,又稱為意外傷害保險,也稱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費,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并以此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殘廢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數量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它具有短期性,靈活性、保費低的特點。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重大疾病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風險發生時,當被保人達到保險條款所約定的重大疾病狀態后,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支付保險金的商業保險行為。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并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