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根據用戶購買的險種來判斷是否可以賠。
具體介紹如下:
1、意外險
意外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很明顯,冠狀病毒肺炎屬于具有傳染性的疾病,意外險不賠。
2、醫療險
醫療險中因疾病導致的就診通常有30天左右的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內發生的就診是無法賠付的。過了等待期之后的,如果合同中沒有對傳染病的相關責任免除,可以正常賠付。
注意:肺炎嚴重的情況下需要入住重癥監護室、使用呼吸機,相關醫療費用非常昂貴,只有普通的醫療險是不夠的,一定要有百萬醫療或者中高端醫療。
3、重疾險
重疾險和醫療險一樣,首先要過了90-18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內因疾病導致的重疾是不能得到賠付的,意外無等待期。
重疾險中關于肺部疾病的相關病種很多都要求是慢性疾病導致,而肺炎起病急,病情進展迅速,并不屬于慢性疾病,故不符合此類病種的相關約定。
不過,重癥肺炎導致的并發癥也許有理賠的可能性,比如深度昏迷,格拉斯評分5分或以下,持續使用呼吸機48小時可以理賠到輕癥保額(前提是保險中有該項輕癥責任),格拉斯評分5分或以下,持續使用呼吸機96小時可以理賠到重疾保額。
4、壽險
最沉重的話題,本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病例中,單純的壽險和重疾險的壽險以及年金保險的壽險等都是可以正常賠付的。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重疾險對于身故保險金同樣有等待期的要求。
綜上來看,保險公司到底賠不賠付,與用戶購買的險種以及等待期有關系,大部分都是不能賠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