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了事故后再買保險是屬于騙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同時,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是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保險有期限的,都是從投保之后才開始算保期,投保之前不受理。不要貪圖小便宜,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保險期限亦稱“保險期間”,保險單所提供的保障期限。即從保險責任開始到終止的時間。不同的保險合同有著不同的保險期限。保險期限不僅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責任期限,也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重要依據。
如果購買了保險,出事故后,必須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過期就不予理賠了,這是目前保險行業通行的標準。打電話報案時,接線員都會問什么時間發生的事故,如果說是三天前,或者五天前,那就不會得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