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積金沒有等級劃分,住房公積金只有繳存基數的不同和繳存比例的差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是由各省市本年度職工工資標準所決定的,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本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而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比例,由各單位根據自身實際經濟狀況決定,最低不能低于職工前一年月平均工資的5%,最高不得超過12%。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1、國家公務人員及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可繳納住房公積金;
2、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單位的在職人員,可繳納住房公積金;
3、外資、合資或港澳臺資企業的非外籍在職人員,可繳納住房公積金;
4、私營、民營單位的非外籍在職人員,可繳納住房公積金;
5、民間社會團體或民間非盈利性機構的非外籍在職人員,可繳納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