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行業的納稅期限為1個月,除總公司直接向國家稅務總局繳納的境內保險業務和境外直接保險業務外,其余保險機構由取得營業收入的單位在會計單位所在地征稅,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確定。
納稅期限的形式有哪些
目前中國的稅制有三種納稅期限:定期納稅、個稅繳納、年度征收、預繳或分期繳納;勞務報酬在個人所得稅中的所得,應逐項征稅;房產稅以年為計算單位,分階段、分時間進行收取,用戶 要根據相關規章制度按時、按要求履行交稅的責任和義務;按照稅種發生的次數來確定納稅期限,如印花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等,采取一種納稅期限及時均衡地實現稅收。分期預繳,一般按月或季度預繳,例如企業所得稅、房地產稅、城市土地使用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