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繳納醫保可以由職工所在單位進行代扣代繳或者由投保人本人前往社保機構進行醫保費用繳納。
一般而言,在首次醫療保險交納過程中,企業職工在工資發放時會由公司的財務部門將企業職工本月所需要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當中扣除,由企業向社保中心代為繳納員工本月所需要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并在最終反映給企業職工的工資單與企業職工的醫保賬戶當中得以體現。
如果由投保人本人親自繳費,則投保人需要攜帶包含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在內的個人身份信息與收入信息前往社保中心,向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提交材料并提出繳費申請,在社保中心工作人員確認個人信息準確無誤并通過申請后,投保人可以進行費用繳納。
醫療保險的具體繳納費用是根據企業所在地過去一年社會平均工資進行計算的。由于具體年份以及經濟狀況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社會平均工資與醫療保險的具體繳納費用也不盡相同,此外各地的社保中心對于醫療保險的檔次也進行了不同的規定,其中最低檔的醫療保險費用繳納至少應該達到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最高一檔的社會醫療保險繳納應該不超過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00%,在企業實際繳納醫療保險的過程當中,普遍繳納最低一檔的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