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取城鎮居民醫療卡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在所辦理醫保的區縣醫保中心領取醫保卡,委托他人代領醫保卡的需準備代領人的身份證。
辦理醫保卡需要到社保機構進行具體的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到區縣醫保中心個人繳費窗口領取并填寫《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托銀行代收醫療保險費合同書》;
2、參保人持《委托銀行代收醫療保險費合同書》到開戶銀行加蓋公章;
3、參保人攜帶必要的材料、《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托銀行代收醫療保險費合同書》到戶籍所在區的醫保中心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參保手續。
4、需要注意的是參保人應按時在銀行托收賬戶內存足當月應繳醫保費,如連續三個月未繳納醫保費用,醫保中心將停止參保,若想重新參保必須再次申報。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卡的功能作用如下:
1、信息記錄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卡參保人都有一張專屬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卡,其編號和識別碼是個人身份證號碼。醫保卡中記錄的信息主要有個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等)、醫療保險報銷信息(指醫療保險的報銷情況)和醫療費用消費信息(指消費明細和賬戶剩余等記錄)。
2、消費刷卡
持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卡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可以憑醫保卡在指定的門診或醫院刷卡結算。
3、金額查詢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可以憑醫保卡的編號即個人身份證號碼查詢醫保帳戶的消費情況和卡內余額及醫療費用的報銷是否到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