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強險脫保半年后還是可以再次購買的。只是再次購買交強險時車主將不再享受優惠,但是在購買的時候也沒有滯納金和罰款。
交強險脫保后,由于車主沒有購買交強險,交通違規時交警將扣車主一分,并處以兩倍交強險保費的罰款。另外,因為交強險標志每年的顏色都不一樣,所以車主還是應該按時繳費,最好是提前購買為好。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車主在購買汽車的同時必須為所購汽車上車險。而交通強制險是法律規定車主必須要強制購買的,也因為交強險是依法強制購買的,所以交強險所賠付的金額非常少。在交通事故中,無論車主存在多少責任,交強險能夠賠付的最高限額為12.2萬元。同時,還有一些情況下交強險是不予以賠償的。
關于交強險免責不賠償的范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需要負賠償責任:
1、由于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中存在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碰瓷等情形;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損失及被保險機動車上財產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信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人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