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需要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
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需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以上就是什么情況下發票作廢相關內容。
發票沖紅與發票作廢的區別
1、發票沖紅與發票廢作廢的含義是不一樣的:發票沖紅與發票作廢是兩個不一樣的業務類型,二者的概念也是根本不一樣的,發票沖紅后可以重新開具,而發票廢止后則不一定可以重新開出來。發票沖紅是因為實際業務與發票的具體情況有一定的出入,需要對發票進行重新開具,在重新開始之前要對發票進行沖紅,沖紅后才可以繼續開具發票,最后以新開出的發票為標準。發票廢作廢的情形通常發生在業務終止辦理后,假如雙方的業務要撤銷,那么發票相對的最底層業務就不會再存在,需要對發票采用作廢的行為;
2、發票沖紅與發票作廢對于操作時間段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公司要想操作發票沖紅和發票作廢針對的時間段的需求也是不一樣的,公司需要遵循稅務局對于發票管理規定。公司要想對發票進行沖紅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公司可以隨時開具增值稅紅字發票,只需符合紅字發票的標準規則就可以。而公司要想對發票進行作廢操作,那么只可以在發票開具的當月進行操作,不可以在當月開具的發票,那么就沒有辦法對發票進行作廢處理。
發票驗舊是什么
發票驗舊就是指納稅人依照發票編碼和發票號范圍,在一定期間內歸納申報發票具體使用狀況的行為,是納稅人發票使用的證明,也是納稅人再次購買發票的前提條件。發票驗舊購新,就是指客戶在獲得和購入新發票前,需要得提交申請經主管的稅務部門審批使用的初始發票底單。驗舊購新,就是指用票人在購買發票時,需要將手上原申領且已使用完的發票底單上交主管稅務局后,即可申領買票。假如要進行電子發票驗舊的話,可以登錄本地的電子稅務官網進到發票驗舊頁面,依據系統的提醒進行驗舊就可以了。本文主要寫的是什么情況下發票作廢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