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發票時,如沒有正當的業務交易或合法合同作為依據,并且以虛假事實進行開票,被視為違法行為,通常被稱為"虛開發票"。虛開發票被認為是一種違規行為,會對稅務機關和社會經濟產生不良影響。虛開發票通常是出于非法目的,例如逃避稅收/虛報開支/套取資金等,以謀取不當利益。虛開發票不僅違反稅法,還涉及可能的經濟犯罪行為,嚴重的情況可能引發刑事責任。以上就是開票無合同的算虛開嗎相關內容。

發票和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1、定義:發票是一種商業憑證,用于記錄銷售或服務的交易事實。它是供應商或銷售方向用戶提供的一項法定要求,表明已交付的商品或服務的明細/數量/價格以及相關稅款等信息。合同是雙方或多方之間達成的法律約定,明確規定了各方在交易中的權利和義務。合同通常明確約定交易的具體內容,包括交付物品/服務的條款/價格/付款條件/違約責任等;
2、功能:發票作為交易的憑證,供銷售方向用戶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明細和相關金額,可以作為交易的記錄/核對和報稅的依據。合同當作法律約束的工具,保證交易的雙方遵守合同條款并履行其中各自的義務,保護各方的權益;
3、發布人:發票由銷售方或供應商創建和提供,作為向用戶收款的依據。合同是由交易雙方共同訂立并簽署的法律文件,雙方具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能抵扣的發票有哪些

1、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企業之間購銷商品和提供勞務時開具的發票,用于抵扣增值稅。根據稅法的規定,購買方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其應納稅額;
2、進項發票:進項發票是公司購買產品或服務時開具的發票,用以記錄成本支出和抵扣應納稅額。它可以用來抵扣企業的增值稅/所得稅和其他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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