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殘值在會計科目中,通過設置“固定資產清理”對其進行核算,實際回收的殘值,借記“原材料”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計算公式為:固定資產凈殘值=固定資產報廢時預計可收回的殘值-清理費用后預計余額。以上就是固定資產殘值的核算方式相關內容。

固定資產殘值是什么意思
固定資產殘值是固定資產殘余價值的簡稱,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時收回的一些殘余材料的價值。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時,一般要預計固定資產殘值。按照中國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的凈殘值(殘值減去清理費用后的余額)比例,應在原值3%-5%的范圍內,由企業主管部門確定,報同級財政備案。根據固定資產原值減去凈殘值后的余額和規定的折舊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和年折舊率。
固定資產殘值率一般為多少

1、內資企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已取消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后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70號)第二條之規定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統一為5%;
2、外資企業: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外資企業固定資產殘值率一般為10%。
固定資產折舊能否不預留殘值
新稅法對固定資產計殘值問題,未做明確規定,基本從會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九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所以,新企業所得稅中未直接規定企業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率,需要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一般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本文主要寫的固定資產殘值的核算方式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