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季報的披露時間為每個會計年度第9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在這一個月內編制完成并進行披露。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上市公司年報的披露時間為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眾公司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梁。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獲取,主要是通過大眾媒體閱讀各類臨時公告和定期報告。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在獲取這些信息后,可以作為投資抉擇的主要依據。真實、全面、及時、充分地進行信息披露至關重要,只有這樣,才能對那些持價值投資理念的投資者真正有幫助。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
1、首次披露——招股說明書
(1)首次信息披露的途徑主要有招股說明書(適用于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募集說明書(適用于公司發行債券)和上市公告書(適用于證券上市交易)。
(2)在股票發行申請文件受理后、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的網站預先披露。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價格信息,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
(3)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
2、上市公告書。
3、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
4、臨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