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公司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它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于眾多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
如果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如果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投資公司注意事項:
1、公司股東:一個及以上股東。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注冊公司。
2、公司監事: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3、公司注冊資本:注冊公司時,必須要有注冊資本。根據公司法和工商登記部門規定,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以上。
4、公司核名:注冊公司時,要進行網上注冊核準公司名稱,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