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業板于8月24日組織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是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的方向,改革的制度設計必須充分考慮中國市場的環境和條件。全國人大做出的授權決定,為啟動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的技術準備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創業板交易規則的變化
1、第一家創業板注冊制股票上市當天,創業板全部存量股票的競價交易將實行2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后漲跌幅限制比例由之前的10%提高至20%。
2、投資者開通創業板條件也發生變化。投資者開通創業板條件是,申請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以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參與證券交易2年以上。若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開通過舊創業板權限,無需滿足以上條件即可在線更新開通。
3、新股上市后允許融資融券,前5個交易日不限漲跌幅,但設置了臨時停牌制度,即股價較開盤價上漲或下跌達到30%、60%即觸發臨停制度,臨時停牌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