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創業板交易規則包括:完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超范圍的申報不能即時參加競價,暫存于交易主機,當價格波動使其進入有效范圍時,自動參加競價。優化融資融券交易機制,被實施風險警示則當日起需要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創業板市場提高單筆最高的申報數量,限價申報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調整至30萬股,市價申報調整至15萬股。明確支持和鼓勵符合創業板定位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進行上市。同時會設置行業負面清單,原則上是不支持房地產等傳統行業在創業板進行上市的,但是明確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業負面清單中的傳統行業,仍然可以在創業板進行上市。新上市的企業在上市前五日是不設置漲幅的,之后漲跌幅限制從10%調整到20%。同時,增加連續競價期間“價格籠子”。規定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價格不得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