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靜默期時間大約為3-5個月。很多上市公司在股票首日上市交易前的一段時期內或上市后的幾天內對外不發布任何信息,人稱“上市靜默期”。不過,所有公司都必須讓投資者及時了解公司的重大進展。許多公司都是通過向證券管理委員會報備來滿足這一要求的。
公司上市前,投資者自然要議論議論,是否申購、什么價格申購,也會被深入討論。如果公司強勢表態,公司股票上市后絕對不會破發,將會給投資者帶來兩個信息:一是公司已經和相關機構達成了托市協議;二是公司股價確實不值這么多錢。
相反,如果公司能夠遵守靜默期這一慣例,投資者也會自己分析,公司的內在價值如何,發行價格貴不貴,如果破發,能否在未來收復發行價格并使投資者獲利。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執法監督暫行規定》,審核過程中實行靜默期制度,即自受理申請文件至出具第一次反饋意見之間的這段時間以及在發行部形成初審報告意見后至發審會召開期間設定為“靜默期”,負責該審核事項的工作人員不得與申請人及和有關中介機構接觸,這項措施稱為“靜默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