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轉債強贖觸發條件的日期計算方式:債券在30個交易日內,如果有大于等于15個交易日的正股股價大于轉股價的130%,就會觸發可轉債強贖條件。可轉債強贖是可轉債交易條款中的重要條款之一,即當投資者所持債券達到可轉債觸發強制贖回條件時,那么上市公司有權發布可轉債強贖公告,以一定價格贖回可轉債。
什么是可轉債強贖

可轉債就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一般在二級市場交易,由于可轉債沒有漲跌幅限制,所以盈虧波動是極大的,同時還要面對可轉債強贖觸發條件此外,當投資者所持可轉債要強制贖回時,發行方會公布一個贖回登記日,假如投資者持有債券的成本是120,在贖回登記日前沒轉股或賣出,那么下一個交易日,可轉債停止轉股和交易,投資者的可轉債就只能以100.2元的價格被發行方強制贖回。
所以如果投資者手上有宣布了強制贖回的可轉債,一定要在贖回登記日前轉股或者賣出,否則就會造成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