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性質不同;
2、資金提供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
3、資金提供者所獲得的報酬不同;
4、資金提供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
以上是應付債券與股票的四個主要區別,應付債券有著數額比較大、期限長、并且到期無條件支付本息的特點,是一種長期債券,股票持有人則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動情況,靈活地讓股票轉變為現金。
應付債券與股票的具體區別
1、性質不同:發行企業的債務人是應付債券,持有者是債權人。而股東是股票的持有者,享受發行企業所有者的權益;
2、資金提供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應付債券的持有人,無權參與企業經營,但是享有按期回收本息的權利。股票持有者則可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享有公司法和公司規定的各項權利;
3、資金提供者所獲得的報酬不同:應付債券的持有者無論公司經營好壞,都可以按照原有的利率獲得固定報酬。股東獲得的報酬取決于企業經營情況的好壞、盈余的多少以及企業的股利政策;
4、資金提供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應付債券并沒有明確的償還期限,表現形式為企業負債,所以應付債券持有者一般不會承擔企業經營風險,企業解散清算時,享有優先受償權。而股東是企業的最終所有者,投入的資金沒有償還期限,如果企業解散清算,股東只能參與剩余財產分配,具有較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