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業板中簽后第一天上市是可以賣也可以不賣的,投資者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即可。根據規定,創業板塊上市的前五天對漲跌的幅度都是沒有限制的,通常情況下,新股上市后第一天都會大漲,如果第一天已經達到了投資者的預期收益目標,投資者對該股票不打算長期持有或者是對該股票的后續走勢并不看好的話即可第一天就直接賣出。
香港創業板的上市要求
1、公司在上市的時候公司市值必須達到1.5億港元及以上;
2、公司在上市的時候大眾的持股總價值至少要達到4500萬港元;
3、公司在上市的時候所公開發售的股票總量不能低于股票總發行量的十分之一;
4、上市的公司上市之前的兩年的現金流不能為負數,總金額要達到3000萬港元及以上,并且公司的管理層需要比較穩定;
5、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公司上市以后兩年以內不可以賣出手中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