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和目的不同:賠償的目的是在受到侵害或損失后給予經濟上的彌補,以回復受害方的原本狀態。而補償的目的是在不平等或不公正的時候給予回報或補充,以修正不公正的影響;
2、范圍不同:賠償通常強調經濟損失的彌補,包括直接損失、費用和痛苦等。補償的范圍更廣泛,可以包括物質和非物質方面的各種損失,如權益、福利、名譽等;
3、強制性不同:賠償往往是根據特定的法律規定或合同條款來確定的,當一方侵害了另一方的權益或合同義務時,被侵害方有權要求賠償。補償通常不是強制性的,它可以是在一些不正當或不公正的時候通過合理的調解或協商來實現;
4、審判程序不同:賠償通常需要通過法律程序或訴訟程序來解決,受害方需要提起訴訟或申請賠償。補償可以是由相關當事方自行協商或通過特定機構或調解程序來達成的。
以上就是賠償與補償的區別相關內容。

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1、經濟損失賠償:包括被害人因事故或損害事件而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如醫療費用、財產損失、收入損失等。賠償數額通常是根據實際損失或合理估計來確定;
2、非經濟損失賠償:包括被害人因事故或損害事件而遭受的非經濟損失,如痛苦、精神折磨、喪失享受生活等。這類賠償標準往往比較主觀,可能根據案情、嚴重程度和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
3、懲罰性賠償:在某些時候,法律可能允許對加害方進行懲罰性賠償,以懲戒其惡意或過錯行為。這種賠償標準取決于法律的規定和法庭的判斷;
4、附帶損失賠償:在一些案件中,可能會根據特定情況賠償被害人相關的附帶損失,如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庭審期間的生活費用等。
補償的依據是什么

1、相關法律法規:具體的補償依據可能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而定。不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規定,規定了銀行在注銷銀行卡時需要提供的補償方式和金額等;
2、銀行協議和條款:銀行與用戶之間簽訂的協議和條款也可能包含了有關銀行卡注銷和補償的規定。這些條款可能規定了注銷的流程、時間和補償金額等;
3、個人損失擔責:如果銀行卡注銷是因為個人原因(如盜失、丟失、忘記密碼等),則可能沒有補償依據。在這種時候,個人可能需要承擔與注銷和重新辦理相關的費用和損失。
本文主要寫的是賠償與補償的區別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