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產稅,英文名稱為Building?Taxes,具體是指以房屋為征稅對象,從而向其產權人征收的一種稅收。1986年9月15日,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頒布,同年的10月1日,相關條例開始正式開始實施。但是從2012年開始,房產稅的相關改革實施之后,部分的城市已經開始了試點。
房產稅特征
1、特殊的征稅對象:房產稅的征稅對象只是房屋,這也是它區別于一般稅收的特點;
2、特殊的征收范圍:房產稅的征收范圍也被稱之為課稅范圍,具體是指那些征收房產稅的地區,主要限制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但是具體的征稅范圍仍需要以當地的規定為準;
3、特殊的征稅辦法:在實際的經濟交易中,對于自用的房屋將會按照房產計稅余值計算相關稅收,對于出租的房屋將會按照租金的多少計算相關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