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19年9月30日,河北銀監系統開出73張罰單,共計罰款2483萬元,僅河北銀行一家(包括相關責任個人)就獨攬了其中的近半數罰款,高達1148萬元,具體如下:
在河北銀監局披露的14張罰單中,有4張與河北銀行有關,處罰信息表顯示河北銀行滄州分行因“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款20萬元,因“違規辦理流動資金貸款業務”被罰款30萬元;王金光、王維信因“對辦理流動資金貸款業務中的違規行為,應負管理責任”分別被予以警告處分。
早在2018年河北銀監局開出的首張罰單就指向了河北銀行,其罰款金額高達1080萬元;河北銀行被罰的違規事由為“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嚴重違法審慎經營原則”,同一日河北銀行管理層除李艷霞僅被予以警告處罰之外,王文忠、黃平帥、張俊山、陳利強等4個責任人均在被予以警告的同時,處一定數額的罰款。
河北銀行目前仍然存在五個主要問題,包括營業執照成立日期有誤、主要國有股東未提供相關盡調材料、部分房產手續不齊備、部分抵債資產未處置等;據悉早在2015年這些問題就已被指出,時隔兩年多仍未解決,截至2017年末,河北銀行逾期90天以上貸款與不良貸款比例為162.5%,存在一定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