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大額現金管理先行先試方案》統籌推進試點各項工作。其中2020年6月底前,試點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業務準備,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大額現金管理信息系統接口準備(接口規范另行發送);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開展試點;2020年9月底前,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浙江省、深圳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大額現金管理信息系統接口準備(接口規范另行發送);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
管理金額起點須符合人民銀行總行對起點金額以上業務筆數、金額在總業務量中比例要求,不影響個人、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正常、合理的用現需要,對監測非常規大額用現行為有針對性,既避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負擔過重,又對客戶的整體影響較小。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管理業務情形以有現金實物交接的柜面業務為主,包含通過大額高速存取款設備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須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賬等規避監管、“偽大額現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