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準備申請資料: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
2、前往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網進行個人信息注冊;
3、申請人并填寫教育貸款申請表;
4、學校進行資料初審并蓋上學校公章;
5、銀行進行資料終審;
6、審核通過,發放貸款。
助學貸款一般有四種形式,分別為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錢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一般獲批金額在8000元/年以內。
1、申請助學貸款時,通常需要有村、鎮、縣開的貧困證明或街道辦、區辦出具的貧困證明。主要是用來申請助學貸款的初始根據。該貧困證明需要有開具單位的公章才能使用。在具備有上述資料以后,個人領取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后,直接將貧困證明、助學貸款申請書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交給學校相關負責人員,由學校統一辦理即可。
2、助學貸款經過銀行審批過后,通常銀行會直接將助學貸款的款項發放到個人的支付寶賬戶中,該款項在扣除完個人學雜費后,若有余額,申請者可到銀行辦一張與支付寶聯名的儲蓄卡,直接經過該卡可取出余額供日常生活費所用。
3、在校期間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時免息的,畢業以后,申請者根據國家目前所執行的基準利率執行還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