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貸不是必須轉成LPR,已有的貸款利率可以選擇轉成現在的固定利率或LPR利率。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不轉換,保持為固定利率。
房貸是不是必須轉成LPR
1、2020年8月之前可以選擇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利率或固定利率,8月25日之后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個人房貸,統一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加減點方式。
2、2020年7月20日,交行率先發布公告,于8月21日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統一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加減點方式。對于已批量轉換有異議的交行客戶,也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3、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和郵儲五家國有大行同時發布公告,將于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一調整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方式。公告同時明確,批量轉換完成后,若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相關渠道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