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記卡激活一定要去柜臺?!躲y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是指由商業銀行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商業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不得發行銀行卡。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辦理銀行卡業務的商業銀行、持卡人、商戶及其他當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商業銀行應在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開展信息共享、機具共享等類型的銀行卡業務聯合。
第二十五條規定:銀行卡跨行交易從商戶所得結算手續費,按發卡行90%,收單行10%的比例進行分配;商業銀行也可以通過協商,實行機具分攤、相互代理、互不收費的方式進行跨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