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商和農信的區別有性質不同、經營范圍不同、股權設置不同。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農村信用合作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商和農信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農信社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商行是一家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批準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二、經營范圍不同
農信社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農商行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等。
三、股權設置不同
農村信用社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民主管理,社員一人一票的農村金融合作機構。農村合作銀行是在遵循合作制原則基礎上,吸收股份制的原則和做法而構建的一種新的銀行組織形式,是實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利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