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被吞不是本人不能領。用戶在使用自動存取款機的過程中如果卡片被機器吞沒,必須是用戶本人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在吞卡后3個工作日內(從吞卡次日算起)到自動存取款機所屬網點辦理領卡手續。如果用戶在30日內沒有領取卡片,銀行將按相關規定程序銷毀銀行卡。
如果是忘記密碼需重置密碼,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 如果銀行卡丟失需要掛失,那么不論是口頭掛失還是書面掛失,都可以由他人代辦。對于掛失的后續事項,如補卡、撤銷掛失等,則必須本人辦理,不能代辦。 賬戶簽約類項目因必須簽約開通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也都必須由本人辦理,不能代辦。在此期間用戶可以通過銀行客服電話掛失該卡,口頭掛失必須等一周后才能補辦,部分銀行情況特殊,以銀行規定為準,強調一下必須本人帶身份證去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