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一般用途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
以深圳公積金貸款為例,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借款申請人的公積金在深圳繳存(即深圳戶籍可在異地繳存,非深戶必須在深圳繳存才行);
2、近6個余額連續繳存;
3、信用良好;
4、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在全國范圍內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領取表》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領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