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稅對象:以城市、縣、建制鎮、工礦區內的土地為征稅對象;
2、計稅依據:按實際占有的國土面積為計稅依據;
3、稅額:用地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稅額征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確定,每平方米0.6人民幣至30人民幣。
以上就是農業稅的征收標準相關內容。

什么是農業稅
農業稅是國家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1958年6月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規定,農業稅征收范圍包括糧食作物收入、土豆作物收入、棉花、大麻、煙草、油、糖等經濟作物收入、園藝作物收入、國務院規定或批準的其他農業稅收入。通過征收農業稅,可以調節農民內部的分配關系,掌握必要的糧食、棉花等重要戰略物資,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經濟建設和改革積累資金。
農業稅制體現的政策原則是什么

1、輕稅政策。兼顧國家、集體和農民三者的利益;
2、合理負擔政策。體現不同地區、不同作物以及納稅人之間稅收負擔的合理分配;
3、鼓勵增產政策。也就是說,農業稅負擔確定后,在特定的時間內不變,增產不增稅,有利于激發農戶的生產激情。
農業稅取消的原因
1、經過20多年的快速發展,中國農業稅在全國稅收中所占比例較小,取消對國家經營影響不大;
2、到了現代社會,工商業取代農業成了稅收的主要來源。國家不再需要向農業征收大量稅收來支持國家經營和建立工業和商業體系;
3、農業是一個國家的基石。無論在任何國家或制度下,農業都始終是弱勢產業。當一個國家有能力減輕農業負擔,甚至補貼農業時,它將促進工商業反饋農業,確保農業穩定;
4、在農業和農村地區,中國絕大多數人口需要使農民富裕起來,以減少城鄉差距,實現共同繁榮和社會矛盾。
本文主要寫的農業稅的征收標準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