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主體和管理方式的不同:機關保險適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以及職工,而企業保險適用于企業以及職工。機關保險實行個人賬戶+統籌基金的管理模式,而企業保險實行個人賬戶+社會統籌基金的管理模式;
2、機關保險和企業保險都是實現社會養老保障的重要制度,但也有不同的側重點:機關保險更多地體現了政府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責任和尊重,以及對不同群體之間公平待遇的追求。而企業保險更多地體現了市場對企業職工的激勵和約束,以及對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增進。
以上就是機關保險和企業保險的區別相關內容。

什么是機關保險
機關保險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以及職工參加的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保險的特點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別計入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實行記賬利息,統籌基金實行省級統籌。機關保險的待遇由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統籌基金支付額組成,按照一定的公式計算,與職工的繳費年限/平均工資/退休時的職務等因素有關。機關保險的目的是實現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并軌,消除歷史上存在的不公平現象。
機關保險和企業保險可以合并嗎

1、養老保險:可以合并。要是參保人從機關單位游動到企事業單位,或從企事業單位流通到機關事業單位,可以按照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把原來繳納的養老保險金轉移到新的參保地,不影響養老權益;
2、醫療保險:可以合并。要是參保人從機關單位流通到企事業單位,或從企事業單位流通到機關單位,可以按要求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把原來繳納的醫療保險金轉移到新的參保地,不影響醫療權益;
3、失業險:可以合并。要是參保人從機關單位流通到企事業單位,或從企事業單位流通到機關事業單位,可以按照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把原來繳納的失業保險金轉移到新的參保地,不影響失業權益;
4、工傷保險:不能合并。要是參保人從機關單位流通到企事業單位,或從企事業單位流通到機關事業單位,需要重新參加工傷保險,并按照新的繳費標準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5、生育保險:不能合并。要是參保人從機關單位流通到企事業單位,或從企事業單位流通到機關事業單位,需要重新參加生育保險,并按照新的繳費標準繳納生育保險費用。
本文主要寫的是機關保險和企業保險的區別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