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公式是:失業保險金=當地失業保險金每月發放標準×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通常是不能低于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但也不能高于當地當年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上就是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相關內容。
失業金領取的好處和壞處
一、好處:
1、失業后可以領取失業金來維持家庭的生活;
2、在失業期間倘若生病住院還可申請醫療求助,而且在失業期間死亡,可以領取1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職業介紹的補貼支付給職業介紹機構,由用戶為失業人員免費介紹職業,而職業培訓補貼,有些是直接發給失業人員,有些則是失業人員培訓后報銷,還有的是對培訓機構的補貼。
二、壞處:用戶處于失業狀態,養老保險已經中斷影響養老金繳費年限長短。從失業保險金領取的好處跟壞處來看,好處遠遠多于壞處,而且只要在退休之前累積繳滿15年的社保就能領取退休金,因此這個壞處不用過于擔心,影響很小。
失業金是打到社保卡嗎
失業金是可以直接打到社保卡上的。以往某些地區的失業保險金需要按月去指定的申領機構現場申領,但大多數地區都已經不再需要本人每月去社區簽到了,而是直接打到社保卡或指定的銀行卡賬戶上。失業金申請需要由社保局進行審核,通常在審核通過之后的次月進行發放。而在申領失業保險金之前,還需要得通過當地勞動就業部門的審核,拿到失業證才行。
失業金沒領完又就業了怎么辦
依據規定,在失業金領取期間,假如失業金沒領完就重新就業的話,是無法再領取失業金的。畢竟失業金針對的是失業人員,用戶重新就業了之后,自然就不屬于失業人員了。本文主要寫的是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