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富稅:對個人或家庭的凈資產征收的一種稅收形式;
2、碳排放稅:對企業或個人基于其二氧化碳(CO2)等溫室氣體排放量征收的稅收;
3、數字服務稅:對互聯網平臺或數字服務提供商收取的一種稅收,針對其數字交易活動,如廣告收入或銷售額;
4、空氣污染稅:對排放空氣污染物的企業征收的稅收,以鼓勵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5、高頻交易稅:對證券市場的高頻交易活動征收的一種稅收,旨在減少交易頻率和市場波動性;
6、高利貸稅:對高利率貸款或信用卡債務征收的一種稅收,以減少高利率借貸行為。
以上就是未立法的6個稅種相關內容。

稅種立法的有哪些
1、所得稅:對個人、公司或其他實體的所得征收的稅種。涉及收入來源、稅率、減免和申報義務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2、增值稅:對產品或服務的增值部分征收的消費稅。相關的立法規定包括適用稅率、納稅義務、退稅機制等;
3、銷售稅:對銷售商品或服務時產生的交易征稅的一種稅收形式。涉及應納稅額、納稅義務、免稅項目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4、資產稅:對個人或企業擁有的資產(如房地產、股票等)征收的稅種,涉及評估方法、稅率和征收義務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5、企業稅:對企業營業收入或利潤征稅的稅種,可能包括企業所得稅、工商稅等。立法規定通常涉及稅率、稅基、稅前扣除項目等;
6、財產轉讓稅:在財產轉讓(如房屋、土地或股權轉讓)時征收的一種稅收。相關的法律規定會涉及稅率、納稅義務和稅基的計算等。
稅種立法和不立法的區別

1、立法基礎:稅種的立法是通過法律程序正式制定法規、法律或條例,確立稅種的存在、稅率、征收方式以及納稅義務等方面的規定。而不立法意味著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或政府規定來支持該稅種的存在和實施;
2、法律約束力:經過立法程序制定的稅種擁有法律約束力,納稅人需要遵守并依法履行相應的申報義務,并按照法定的稅率和規定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而未立法的稅種沒有法律約束力,納稅人在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時候,通常沒有義務繳納此類稅款;
3、明確性和穩定性:立法的稅種確立了明確的法律規定和程序,使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具備明確的權利和義務。此外,稅種的立法還賦予稅種一定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納稅人可以依法規劃和履行稅務義務。而未經立法的稅種缺乏這種明確性和穩定性,可能導致不確定性和爭議;
4、效力和執法程序:立法的稅種具有法律效力,稅務機關有權利和義務執行稅收征管,并采取相應的執法程序來確保納稅人遵守稅法規定。未立法的稅種缺乏法律效力,稅務機關通常無法強制執行或采取執法措施。
本文主要寫的是未立法的6個稅種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