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共益債務是指在破產系統中,為債務人、債務人的共同利益所承擔的債務。破產債權,是指在破產宣布前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請確定并得由破產資產中獲得公平償還的財產請求權。
2、適用范圍不同:共益債務包含因管理員或是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形成的債務,債務人資產受無因管理所形成的債務,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形成的債務。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務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所產生的其他債務,管理員或是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形成的債務,債務人資產致人損害所形成的債務。破產債權主要包含破產宣布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務,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有財產擔保的債務,破產宣布時尚未到期債務。因破產宣布而消除經濟合同導致對方當事人經濟上損傷的部分,雖有財產擔保但其債權數額超出擔保物價款且未償還部分,單據發票人或背書人被宣布破產而承兌人已付款或承兌的。被保證人被宣布破產前,擔保人取代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部分都列作破產債權。
簡單來說,共益債務是債務關系,而一般破產債權是債權關系。不過在公司破產過程中,首先要維護的是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并且員工的工資和賠償金是排到破產債務償還的第一位的。以上就是普通破產債權和共益債務區別相關內容。

破產債權的特征有哪些
1、基于破產宣布前的原因成立,這僅是一項一般原則,在法律特殊規定的時候,某些債務雖發生在破產宣布以后,仍得為破產債權;
2、是對破產人發生的無財產擔保的債務,或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務;
3、為資產上的請求權,即一定要表現為錢財或得換算為金錢的債務,具有人身屬性的財產權不得作為破產債權;
4、可強制執行,故已過訴訟時效之自然債務或非法債務不得為破產債權;
5、依法申請登記并獲得確定,有權在破產系統中受償。對破產債權的范疇,各國破產法均明文給予規定。
共益債務是破產債權嗎

共益債務不是破產債權。兩者在具體所指的范圍中存在差別。破產費用指在破產流程的進行和債務人財產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常規性和流程化開支,具有消極意味。共益債務則是在破產系統中,為使債務人共同獲益而引起的債務,如為增加債務人資產而履行雙務合同等,更具積極意味。本文主要寫的是普通破產債權和共益債務區別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