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業板實施漲停20%時間為2020年8月24日。新交易規則下的創業板除了放寬漲跌幅限制比例外,還有引入盤中臨時停牌機制、新增盤后定價交易、在連續競價期間增設價格籠子、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優化兩融交易機制、實施ST風險警示、強化退市機制七大規則。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漲跌幅規則: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于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于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三、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鐘。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準,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于14︰57復牌并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15︰00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五、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范圍。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